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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速交警先帮忙再处罚 获当事人点赞

09-24来源:中廉在线

2020年9月23日晚,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周为民带领辅警宋荣伟驾驶警车在辖区沪昆高速公路巡逻,当民警往昆明方向巡逻至沪昆高速公路712公路附近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开着双山灯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后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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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将警车停于该小型普通客车车后,并在车后设置好警示标志。随后民警上前询问得知,驾驶人黄某因车辆轮胎突然破裂,将车子停于应急车道内更换轮胎。民警随后帮助驾驶人黄某更换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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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帮助驾驶人更换好轮胎之后,民警对驾驶人黄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故障停车未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并依法进行了罚款200元和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黄某也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接受了处罚,并对民警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将车子停至应急车道内,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三角警告标志。(周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