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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进新时代选人用人“上”“下”并轨

09-28来源: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布通知。《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旨在全面推进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五大方面的建设,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好素质干部队伍。

内化与心——坚定理想信念,勇挑时代担当。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当前处于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推进改革进入到深水期和攻坚期,面对的复杂情况之多、艰巨程度之大、敏感因素之微妙,急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牢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使全面从严治党、深刻自我革命向外辐射,向内延伸。健全选人用人能上能下的双规运行机制,推动干部队伍内部的自发完成净化、革新、完善、升级的动态循环。

外化于形——明确考核制度,夯实上下准则。制不明,行动无可循之据。《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作出组织调整,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具体情形加以明确。管理上要严格,关爱上要兼顾,对干部实行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发干部担当尽责的内在动力。同时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程序从五大方面进行阐述: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形成选用结合、奖惩兼备的选用评判标准。

常化于查——坚持选用规定,形成常态督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持久力在于落实。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持续督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追责问责。组织部门应主动自觉承担工作责任,讲原则、敢负责、严管理,从干部日常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换届等方面,合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于美月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