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讯

风雨交夹执行夜

09-26来源:中廉在线

近日,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兵分两路,冒着蒙蒙细雨整装出发,前往县城3个乡镇和临近县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执行活动。历经5个小时,辗转200公里,成功执结27万元。

深夜找上门,仓皇躲不见

刘某强在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情况下,承包了同镇李某家二层房屋的砖混框架建筑工程,在没有交工验收前,因刘某强支付工人工资需要资金,李某将工程款全部付清。房屋建成后,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刘某强多次协商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维修费。判决生效后,失信人刘某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拖欠4万余元赔偿金。当晚,在执勤干警敲门时,刘某强让其妻子拖延时间,自己从屋后门溜走,躲避不见。刘某强妻子拒收法院传票并拒绝告知其去向,执行干警遂将刘某强的小轿车依法扣押,并向其送达了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若刘某强逾期未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将其名下的小轿车评估拍卖。次日,刘某强主动联系法院,保证三日内履行义务。

执行威慑大,店主终现身

2018年7月,某镇一超市店主张某因扩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同镇何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何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何某借款和利息共计901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今年8月17日,何某向尚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张某仍拒不履行。18日晚,根据申请执行人何某提供的线索,干警到张某的超市上门执行,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了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次日上午,执行局局长边晓东收到张某短信称,已认识到错误,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重拳治老赖,执行见实效

尹某某与温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温某某给付尹某某货款61.32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温某某主动履行了22.2734万元,剩余39.0466万元不予履行。尹某某于2019年4月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6月25日,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温某某共给付尹某某执行标的及利息40万元,尹某某自愿放弃剩余利息。达成协议后,温某某先后给付了25万元,对剩余的14万元本金及利息迟迟不予履行。2020年8月18日,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得知被执行人已经从美国回到了张北县家中,执行人员立即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地,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已经去了张家口附属医院。执行人员又赶往张家口附属医院将其控制拘传到尚义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疏导,但被执行人态度坚决,以种种理由不予履行。鉴于温某某的态度,执行人员认为,被执行人有钱送女儿出国读书、而拒不履行义务,决定对其依法拘留。当到医院进行体检时,温某某态度有所转变,表示与家人联系,一次性给付所剩欠款及利息14万元。当日下午20时许,被执行人亲属将14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使这起长达一年之久的“尾巴案”彻底执行完毕。

当晚十点许,另一组负责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又查找到另两起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一并扣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当他们返回法院衣服全湿透了。(乔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