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讯

让法常驻心中

12-07来源:中廉在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不论在哪个时代,我们做事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如果脱离规矩,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混乱,打架、抢劫、烧杀掠夺等事件不计其数,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所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让人们能够友好相处,共同进步。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着最高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可以与宪法相抵触,我们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宪法的内容,不触碰法律底线。但在生活中仍存在许多法律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人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如某地村民因哄抢而被处罚款、某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小额贿赂、某司机造事逃逸等,而有的人是明知犯法而为之,如某高学历者利用自己所学知识盗取某公司机密、某地大学生吸毒、某成年人入室抢劫等,不论是何种情况,只要触碰法律底线,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一名党员,要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关注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利用空闲时间多观看普法教育栏目,向身边的朋友和家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到遵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曾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我们受到不公平待遇时,要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公平的、正义的,只要人人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事,把法律铭记于心,就会减少许多矛盾,我们的社会也会变得越来越好。(陈勋瑶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洋墩乡机关支部委员会三支一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