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

05-08来源: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洛泽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年轻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肩负着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因此,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对于年轻干部而言,不仅是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更是个人成长的重要基石。年轻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沉”克“浮”,以“步履不停”的姿态,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以“沉吟章句”克“浮光掠影”,让理想信念在深思细悟中“不停步”。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各种违纪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党员干部之所以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是因为他们首先破坏了规矩,违反了纪律。部分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他们对党规党纪的理解仅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入领会其精神内涵。这种浅尝辄止的态度使他们难以抵挡各种诱惑,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最终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潭。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紧密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学习,逐章逐条研读,一字一句领悟,确保全面、准确地掌握条例内容,使《条例》真正深入人心,成为指导他们行为的准则。

以“沉谋研虑”克“浮浪不经”,让忠诚干净在歪风邪气中“不让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各级党组织需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敲响警钟。此外,还应注重将警示教育与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等相结合,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治意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沉舟破釜”克“浮语虚辞”,让责任担当在守正笃行中“不止步”。“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使其成为推动工作、规范行为的有力工具。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其终极目的在于引导党员干部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行动,以党规党纪为行为准则,恪守道德底线,严谨做人、公正处事、审慎用权、择善交友。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自我反省,以党的纪律为镜,检视自身行为。必须铭记自身所肩负的职责与使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以身作则,树立良好个人形象。同时,积极引领和带动周围人,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担当、对职责的敬畏、对法纪的尊重,确保党的纪律在全党得到严格执行。(李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