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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纪学习教育之“矛”,破心中之“贼”

04-28来源: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中关镇人民政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生学习的必修课,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之“矛”,破心中之“贼”。

青年干部要常执党纪学习教育之“矛”,破思想被“俘”之贼,养坚定理想之心。“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理想信念是盏盏明灯,皎皎光亮指引前路,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失去了理想信念,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失去奋斗的目标,迷失前进的方向。青年干部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这是中国共产党员人矢志不渝的精神追求。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枕边书”,用心用情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规范自己的言行,夯实理论基础,巩固思想防线,努力成长为理想坚定的党和国家建设者、接班人。

青年干部要常执党纪学习教育之“矛”,破情怀被“盗”之贼,养勤政为民之心。“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宗旨意识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青年干部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定不移走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要用党纪为标尺,时刻衡量自己言行是否讲规矩、守底线。要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坚决告别“佛系”、拒绝“躺平”,以人民的呼声和群众的困难为目标任务,抓好党和国家政策的落实,让各项工作“沾泥土”、“冒热气”,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

青年干部要常执党纪学习教育之“矛”,破气节被“腐”之贼,养清正廉洁之心。“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青年干部心怀敬畏,敬畏党、敬畏人民,在各种欲望和诱惑面前保持定力,守住底线,经得考验。不少“落马”干部也曾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横刀立马”,但却在与私心杂念的斗争中败下阵来,就是忘了戒惧、失了气节,才陷入腐化之路。青年干部要注重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以案为鉴,自觉用身边典型案例、反面教材来警醒自己,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自律来反思自己,坚决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对人民始终心怀敬畏,群众心头才有一份敬爱。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山中贼是有形的,而心中贼是无形的,有形的贼让人警觉,无形的贼却容易让人麻痹。广大青年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矛”,常破心中之“贼”,心中无“贼”,方能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