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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要减“负”不减“质”

04-27来源:贵州省镇远县㵲阳镇人民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基层减负,既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突出的地位,又要深入思考怎样才能把“减”在“减”的重点上,在“减”和“不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切实给基层减负,让减负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减负增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种根深蒂固的顽疾,它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制度机制等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必须在源头上下功夫,不仅要解决当前的问题,还要从思想和利益的根源上解决问题,真正碰硬,真抓实干。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以“普遍性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改”等工作,促进“标本兼治”,促进“标本兼治”。要从思想认识的根源入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纠正扭曲的政绩观、扭曲的政绩观和事业观。要坚持把减轻基层负担和激励担当相结合,明确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主动推进容错纠错,更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减负”只是一个过程、一个方法,最终的目的和成果是使基层工作得到“提质”。消除形式主义还需要健全相应的体制,而基层减负也要求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考评体系。考核工作应遵循“宜精不宜多、宜简不宜繁”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大考核事项的清理和标准化,促进考核事项的精简和统筹,防止多考、重复考。二是要根据基层工作和人才的实际情况来提出评价指标,避免评价标准脱离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从而影响工作的开展。在减轻压力的过程中,要注重增强动力。要对干部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进行完善,把群众的评议放在首位,把评估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工作成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并对其进行及时的激励和奖惩。同时,还需要完善一个完善的容错机制,让那些有想法、敢担当的干部,能够更好地为他们创造一个实干担当、敢为善为的干事环境。

为基层减负,松的是形式上的枷锁,紧的是实干和担当。我们要以永不离鞍、永不放松的精神,不断深化和扩大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全面推进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事业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减”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减轻基层工作中的压力与阻力,持续激发为民服务的活力与力量,不断开创基层治理的新局面。(万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