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健全监督体系 建设更加美好的中国

11-21来源:中廉在线

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并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中国之治”的美好前景清晰可见。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特色中国,《决定》通过52个“监督”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内监督。“君子检身,常若有过。”长期以来,党内监督是我们党获取革命胜利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已经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党内法规监督制度,更好地促进党内监督的实施,成为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仅靠外在的监督是不行的,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和党内监督,牢固树立“执政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党纪政纪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依规依章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同时,严格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积极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以及各种集体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监督作用,注重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内的人”,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作用。“没有人民的监督,政府便会蜕化变质,人民是自己政府唯一可靠的看守人。”中国自古以来就明白群众对维护国家政权稳定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监督和批判。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对外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信访渠道等方式,受理群众对各级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控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同时,完善党内外监督制度,保护监督检举群众信息,培养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让人民群众认识到监督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从而同党内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将权力规范在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保障。

规范舆论监督体系,加强网络监督服务。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兴起,大数据、云计算的运用和普及,网络成为新型的权力监督方式,他以开放性、快捷性、隐匿性和安全性等特点,让更多的群众能够知晓国家政策方针,也让更多的群众敢于监督发言,在约束权力运行和保障公民权利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健全网络监督处理机制,引导民众参与网络监督,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律精神,明确有关部门对网络监督反应问题的处理程序、时限等,对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依法追究其责任,以促使相关部门对于网络反映的真实问题进行高效、合法地解决。从而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实现“中国梦”。(肖浩 贵州省镇远县涌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