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读懂组织处理的“三个度”

04-16来源: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第一部就组织处理做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读懂组织处理的“三个度”,是贯彻执行的“最初一公里”,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

读懂组织处理的“硬度”,推动从严治党“再加码”。“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在管党治党中有根本性、长远性的作用,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中明确提出,组织处理工作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和“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应以《规定》为抓手,把“严”字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严的主基调,释放出监督不松劲、抓错不懈怠的强烈信号,要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壮士断腕的手段,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构建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教育和管理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撑。

读懂组织处理的“温度”,推进组织处理“再规范”。“严以导其行,爱以博其心”。《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也指出组织处理坚持的基本原则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说明组织处理不是最终目的,锻造清正廉洁、履职尽责的党员干部才是关键所在。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浪潮中,需要党员干部们摸着石头过河,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在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这就需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和激励改革创新者能放开手、迈开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切实解除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让组织处理最大程度上激发干部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在全党营造“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读懂组织处理的“准度”,增强处理实效“再升级”。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重要思想方法。”《规定》明确了“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问题严重的”“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三类情形的处理方式,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规定》时,必须坚持求实求是,精准识别问题性质,严格把牢程序关口,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查核问题准确全面、界定责任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轻重得当,让组织处理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推敲,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建功新征程。(青海省海北州委组织部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