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如何提升派驻监督质效?这次培训带来新启示

12-07来源:中廉在线

近日,在新城区纪委监委“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专题培训班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铁军以《浅谈如何加强派驻监督工作》为题进行授课。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部)、中心全体干部参加培训。

高铁军结合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从派驻监督的内涵、派驻监督的依据、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应具备的五种能力等方面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强调了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

在监督的内容上,要以优化营商环境、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专项、林草专项、集中整治“顽瘴痼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等工作为载体,督办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区委重点任务,结合各驻在单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专项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深入驻在部门,走进驻在单位,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

在监督方式上,要创新监督手段。在保持原有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力度,多角度、多方式与驻在部门服务对象座谈交流,全面掌握干部工作状态,切实落实好“一线工作法”。要做好“室组地”联动。一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联动,注重总结,形成常态化;二要紧盯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要求,重点围绕监督和线索处置开展;三要强化力量整合,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问题解决,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构建联动监督网。结合不同专项重点,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联动监督。

取得监督成效上,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首要内容,结合各监督单位的职能职责、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的重点,在针对性上、具体化上下功夫,找准个性问题。在监督责任上,派驻监督前提是要区分党组(委)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压紧压实监督单位的主体责任。围绕“六大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开展监督,围绕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培训会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就如何干好派驻工作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分享了各组在办理案件、落实监督等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同时也提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面临的监督不够深入、监督思路打不开等问题。通过此次培训和交流很好的总结了2021年派驻监督工作,为新的一年的派驻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杨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